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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某物业服务公司登记了业主苏某的电话号码。下列属于物业公司非法使用苏某电话号码的情形是:

A、

苏某的房屋漏水,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楼下邻居杨某

B、

苏某的房屋需要装修,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某装修公司

C、

苏某的煤气管道未经检测,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市燃气公司

D、

苏某的汽车阻挡了冯某开车出行,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冯某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B选项:《民法》第111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埋、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物业公司未经同意将苏某电话告知装修公司属于非法使用,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苏某房屋漏水会对杨某房屋造成损害,因此,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杨某是为了维护杨某利益,属于合法使用。

C选项:《物业管理条例》第51条规定: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苏某房屋煤气管道未检测,燃气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因此,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燃气公司是为了维护苏某利益,属于合法使用。

D选项:《物业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因此,物业公司将苏某的电话告知冯某是为了维护相关秩序,属于合法使用。

故本题选B。
【2019-江苏C-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