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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租赁物的性质进行使用。在没有事先约定使用方式的前提下,下列选项中属于正当使用租赁物的是:

A、

小明将租来的礼服重新裁剪

B、

小红将租来的手机赠予他人

C、

小张将租来的汽车拿去抵押

D、

小李将租来的房屋用作宿舍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09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D选项“租来的房屋”原本就有居住性质,“用作宿舍”属于正当使用租赁物,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礼服重新裁剪之后改变了礼服原来的形态,不属于正当使用租赁物,排除。

B选项:小红对该手机没有处分权,将租来的手机赠予他人,不属于正当使用租赁物,排除。

C选项小张拿租来的车去抵押,不属于正当使用租赁物,排除。

故本题选D。
【2021-广东选调-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