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材料题]
A、
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B、告知甲公司依法享有的权利
C、听取甲公司的陈述和申辩
D、制作现场笔录
● 参考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
“甲公司”是当事人,选项均符合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规定。
故本题选ABCD。
【2018-上海B-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