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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材料题]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时某既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B、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时某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C、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D、

本案中,受处罚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不再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参考答案: C,D

  参考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行政机关不是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C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62条规定,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和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玩忽职守,如果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选项说法错误。本题选非,所以选CD。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B选项: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说法正确,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CD。
【2008-上海-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