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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2014年,万某开了一家网店,专门销售各类知名品牌的鞋服等商品,后经相关品牌的权利人发现并鉴定万某销售的商品均系仿冒其注册商标的产品。在上述案例中,相关知名品牌的权利人不可以:

A、

要求工商部门对万某的行为进行查处

B、

没收万某销售的侵权商品

C、

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D、

与万某进行协商解决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B选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仿冒其注册商标的产品”构成混淆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应由监督检查部门执行,并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知名品牌的权利人无权没收,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要求工商部门对万某的行为进行查处,防止被万某继续侵害其合法权益,相关品牌权利人作为受害者可以提出。本题选非,排除。

C选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品牌被仿冒属于不正当竞争,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本题选非,排除。

D选项:相关品牌的权利人与万某民是民商事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本题选非,排除。

故本题选B。
【2018-黑龙江乡镇-015/黑龙江公检法-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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