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问答题]
(1)①别除权金额为1400万元。其中商业银行优先受偿800万元,建行优先受偿600万元,建行剩余300万贷款作为破产债权。
②取回权金额为350万元。
③撤销权金额为700+200=900万元。其中,办公楼抵押无效,应行使撤销权700万元;无偿赠送他人财产追回200万元,作为破产财产。
(2)职工安置支出1050万元,均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优先拨付。
(3)破产财产为6200-1400-350-1050+200=3600万元。
(4)破产债权为(900-600)+2600+3040+160=6100万元。
(5)剩余破产财产分配顺序为:
①拨付清算费用30万元;
②支付所欠职工工资及职工集资借款本息共840万元(480+360);
③支付所欠税款820万元;
④剩余共1910万元,用于清偿破产债权,并按比例清偿。
● 参考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