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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不实,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C.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对产品出具认证标志,产品不再符合认证标准,认证机构没有要求其改正,也没有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产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认证机构与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社会团体对产品质量做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C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该法第58条: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可知,A中应承担的是“相应的责任”,C中只有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的,才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解析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57条第2、3款: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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