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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之间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责任。如果一个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那么全体债务归于消灭。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张在医院治疗期间进行了输血,但由于血液质量不合格,导致小张病情加重,后小张起诉至法院。医院和血液提供机构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B、

小赵委托小孙作为自己的代理人采购钢材10吨,小孙为获私利与销售方小李串通,故意抬高钢材销售价格。小孙与小李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C、

某有限公司股东小刘和小宋各持有50%的股份,后因经营不善欠债100万元,债权人现向小刘主张全部债权。小刘和小宋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D、

小王在路上行走突遇对面来车,小王急忙躲闪,撞伤了同在行走的周大爷,周大爷因此起诉。小王和司机属于不真正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A

  参考解析

本题题干为法律类定义判断。
第一步:关键信息------①各债务人之间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②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责任;③一个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那么全体债务归于消灭。

第二步:题目详解
A选项:血液质量不合格是由于医院以及血液提供机构因为不同原因造成的,符合①,小张作为债权人,医院和血液提供机构是债务人符合②,如果医院和血液提供机构一方履行了全部债务,债务归于消灭符合③,符合定义,当选。

B选项:小孙与小李串通抬高钢材销售价格卖给小赵,都是因为获利,不符合①,小孙和小李不是债务人,小赵也不是债权人,没有体现出债务责任,不符合定义,排除。

C选项:小刘和小宋作为债权人是基于同样的经营不善导致的欠债,不符合①,排除。

D选项:撞伤周大爷的是小王,作为债权人的周大爷的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只有一个债务人小王,不符合②,排除。

故本题选A。
【2023-联考/安徽-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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