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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材料题]

根据案例,该市规划局行为违法之处有:

A、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B、

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C、

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D、

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参考答案: A,C,D

  参考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是一种行政法上要式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指出催告所依据的行政决定;二是说明行政机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理由;三是重申行政相对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规定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四是提出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五是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催告有法定送达规定,要求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材料中“该行政决定未告知乙公司所依据的事实、法规,也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因此A、C当选。

当事人拒不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因此D选项当选。

第二步:分析选项
B选项:违章建筑限期拆除的限期在现行的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中未作明确的规定,从具体的操作看应视违章建筑的结构、面积、拆除作业的难易程度确定一个合理的期限。如果违法当事人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将进行强制拆除。选项规划局责令乙公司于4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做法并无违法之处,排除。

故本题选ACD。
【2016-上海A-026/上海B-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