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材料题]
A、
年份号位置前置
B、使用年份号时的标点符号应为六角号
C、机关简称写“xx府发字”
D、顺序号应为“第6号”
●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公文写作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发文字号应为“X府发〔2005〕6号”,年份号位置前置,A选项说法正确。年份应用六角括号“〔〕”括入,而不是“[ ]”,B选项说法正确。主要错误在AB,所以选AB。
第二步:分析选项
C选项:机关简称原公文正确,排除。
D选项: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括号,不加第等虚字,原公文正确,排除。
故本题选AB。
知识拓展: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代码和发文顺序号三部分组成。发文代字用汉语简化字标识,固定使用;年份代码、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代码应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标识的公历年份并置于六角括“〔〕”中;发文顺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括号,不加“第”等虚字。如“国办发〔1996〕2号”,即说明这是国务院办公厅在1996年向下级机关公开下发的第2号文件;“人外发〔1994〕1号”即为人事部外事司1994年对外发布的第1号文件。
【2008-上海-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