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甲是上诉人,乙、丙、丁是被上诉人
B、甲是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丙、丁为被上诉人
C、甲、乙、丙是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
D、甲、乙是上诉人,丙、丁是被上诉人
● 参考解析
本题为诉讼法常识。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所以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原告,所以选B选项。
故本题选B。
知识拓展: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人的一人或者部分人提起上诉的,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上诉仅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二)上诉仅对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对方当事人利益的,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三)上诉对双方当事人之间以及共同诉讼人之间权利义务承担有意见的,未提起上诉的其他当事人均为被上诉人。”
【2016-江西法检-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