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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下列关于公务员的辞退,说法错误的是:

A、

甲被市商务委员会公派至美国大学培训3个月,培训结束,甲开始周游美国,逾期20天才回国。对甲予以辞退。

B、

乙是区农业局公务员,国庆黄金周外出旅行时,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医疗期结束,确认丧失工作能力,对乙不得辞退。

C、

丙是区教育局公务员,上班经常迟到,工作时常QQ聊天,领导多次谈心仍无转变,对丙予以辞退。

D、

丁是警察,在一次抓捕嫌疑人时受伤,丧失部分工作能力,对丁不得辞退。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公务员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公务员法》中规定不得辞退的情形:①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②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③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B项属于因私受伤不符合不得辞退的情形,本题选非,当选。D选项警察是因公致残,不得辞退,本题选非,排除。

第二步:分析选项
《公务员法》中规定予以辞退的情形:①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②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③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④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⑤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A选项:甲逾期20天可以辞退,排除。

C选项:丙经过与领导多次谈心任无转变,可以辞退,排除。

故本题选B。

注: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9)》。本题所引法条序号不变,内容不变。本题为2016年考题,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06)》。

【2016-上海B-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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