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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问答题]

[问答] 1992年7月13日凌晨,在杭(州)肖(山)公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案。事故现场有被害人的尸体和被害人骑的摩托车。尸体旁边有被害人的血迹,尸体不远处有汽车急刹车留下的摩擦痕迹。被害人手腕上的手表已被摔坏,时针指在5点50分,侦查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勘验.拍摄了一张现场全景照片。法医鉴定结论:被害人系被汽车撞击面死。妇女张某对侦查人员说:她丈夫告诉她,事故发生时,他行走在离事故现场50米处,目击一辆解放牌大卡车撞倒被害人后逃离而去。事故现场不远处有里程碑记明事故发生地距肖山15公里。肖山市交通管理局查

  

参考答案:

物证:(1)被害人尸体;
(2)被害人血迹;
(3)路面上刹车的痕迹;
(4)解放牌大卡车;
(5)解放牌大卡车漆皮脱落痕迹;
(6)被害人骑的摩托车;
(7)被害人手上被摔坏的手表。
书证:(1)被害人手上指的时问手表;
(2)肖山某厂的出车登记表;
(3)证明离肖山15公里的里程碑。直接证据:
(1)设害人尸体;
(2)妇女张某的证言;
(3)司机刘某的供述;
(4)同车司机赵某的供述;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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