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务员>政法干警

问题:[多选题]

[多选] 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溺水身亡的女儿并非意外死亡,而是邻居朱某所为。公安机关根据线索查证,认为张某女儿系朱某所杀,在本案中,如果公安机关想对朱某实施逮捕,至少具备下列哪些条件()。


A.有证据证明张某的女儿系被人杀害而非意外事件
B.有证据证明朱某实施了杀人行为而非仅仅猜测
C.证明朱某实施犯罪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D.朱某实施该杀人行为的实施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参考答案: A,B,C

  参考解析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 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款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