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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某中学化学老师宋某正组织学生上实验课,学生李某因借用坐在实验桌对面的同学的钢笔,碰倒了酒精灯,酒精溅在本组同学韩某的手上并燃烧,致使韩某手部皮肤被灼伤。在这起事故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学校和宋某                               B.宋某和李某的监护人
C.学校和李某的监护人                 D.李某的监护人和韩某的监护人

参考答案: C

  参考解析

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李某碰到了酒精灯造成了其他同学的烧伤,因此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第九条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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