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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文言文题]

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韩愈_文言文翻译及试题答案

三、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10一12题。(9分,每小题3分)
  江西观察使韦公墓志铭
  韩愈
  公讳丹,字文明,姓韦氏。公之父政,卒雒县丞,赠虢州刺史。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举明经第,选授峡州远安令。顺宗嗣位,诏拜谏议大夫。
  刘辟反,围梓州,诏以公为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公行至汉中,上疏言:“梓州在围间,守方尽力,不可易将。”征还入议蜀事。刘辟去梓州,因以东川节度使让高崇文①,拜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将行,上言:“臣所治三州,非要害地,不足张职,为国家费,不如属之河东。”上以为忠。
  一岁,拜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公既至,则计口受俸钱,委其余于官。罢八州无事之食者,以聚其财。始教人为瓦屋,取材于山,召陶工教人陶,聚材瓦于场,度其费以为估,不取赢利。凡取材瓦于官,业定而受其偿,从令者免其赋之半;逃未复者,官与为之;贫不能者畀之财,栽食与浆,亲往劝之。为瓦屋万三千七百,为重屋四千七百,民无火忧,暑湿则乘其高。明年,筑堤捍江,长十二里,疏为斗门,以走潦水。公去位之明年,江水平堤,老幼泣而思曰:“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灌陂塘五百九十八,得田万二千顷。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
  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上书告公所为不法若干条,朝廷方勇于治,且以为公名才能巨,治功闻天下,不辨则受垢,诏罢官留江西待辨。使未至,月余,公以疾薨。使至,辨凡卒所告事若干条,皆无丝毫实。诏笞卒百,流岭南。公能益明。
  (选自《韩愈文集》,有删改)
  注:①高崇文:唐代大将,刘辟反,统兵往讨,平定叛乱。
  10.对下列句子中加点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举明经第:科举考试及格的等次
  B.因以东川节度使高崇文让:移让
  C.为屋四千七百重:重要
  D.不辨则受垢:污秽,耻辱
  11.下面加点的词意义及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A.①罢八州无事之食者,聚其财②木欣欣向荣
  B.①从令者免赋之半②孰能讥之乎
  C.①逃未复者,官为之②去时里正裹头
  D.①贫不能者畀财②以其求思深而无不在也
  12.下列句子中,全都表现韦丹“治功”的一组是()
  ①征还入议蜀事②罢八州无事之食者
  ③为瓦屋万三千七百④筑堤捍江
  ⑤得田万二千顷⑥凡为民去害兴利若嗜欲
  A.①③⑤B.②④⑥C.①④⑥D.②③⑤
  
  第Ⅱ卷(非选择共114分)
  
  四、(28分)
  13.把文中画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12分)
  (1)公既孤,以甥孙从太师鲁公真卿学,太师爱之。(4分)
  
  
  (2)无此堤,吾尸其流入海矣!(3分)
  
  
  (3)卒有违令当死者,公不果于诛,杖而遣之去。(5分)

参考答案: 10.C(重:重叠
  11.C
  12.D
  13.韦公在父亲去世之后凭甥孙的身份跟随太师鲁公真卿学习,太师很喜欢他。
  没有这道堤坝,我们的尸体或许要流入大海了!
  有一个违反命令应当判死刑的士卒,韦公最终没有杀他,实施杖刑后让他离开了。
  参考译文:
  韦公名丹,字文明,姓韦。他的父亲名韦政,在雒县县丞任上去世,朝廷追赠虢州刺史。韦公在父亲去世之后凭甥孙的身份跟随太师鲁公颜真卿学习,太师很喜欢他。后参加明经考试合格,经过选定授以峡州远安县令的官职。顺宗皇帝嗣位,下诏授以谏议大夫之职。
  刘辟造反,围困梓州,皇帝下诏让韦公担任东川节度使、御史大夫。韦公走到汉中时,给皇帝上疏说:“梓州现在正处在被包围的时候,他们正在尽力防守,这时不可以更换将领。”朝廷征召他回来讨论蜀地之事。刘辟离开梓州,韦公趁机将东川节度使之职移让给高崇文,自己被朝廷授予晋、慈、隰等州观察防御使之职。将要上任,给皇帝上书说:“我所治理的三个州,并不是要害之地,不值得设置官职,浪费国家资财,不如让三州归属河东方便。”皇帝认为他很忠心。
  过了一年,被授予洪州刺史、江南西道观察使之职。韦公到任后,就计算家里的人数来接受朝廷的俸禄,把多给的钱都交给官府。罢免了八州的无所事事只是白吃饭的人,来聚集钱财。开始教导人们建瓦屋,从山上取得材料,召集陶工教给人们制作陶瓦的方法,把木材、陶瓦聚集到集市上,估计建屋的费用而定价钱,不获取利润。凡是从官府领取木材、陶瓦的人,房子建好以后再交钱,遵从命令的人免除他们一半的赋税;逃跑还没有归来的人,官府给他们将房子建好,贫穷不能购买材料的人官府给予他们钱财,用车装着食物和水,亲自到各处劝说他们盖瓦屋。建造瓦屋一万三千七百间,建造两层的瓦屋四千七百间,百姓没有了火灾的忧虑,夏天潮湿就住在上层。第二年,修筑堤坝保卫长江,长十二里,分散修筑闸门,用来泄出洪水。韦公离职的第二年,长江洪水达到了与堤坝相平的高位,百姓老幼都哭着思念韦公的好处说:“如果没有这道堤坝,我们的尸体或许要流入大海了!”开挖池塘五百九十八口,从而获得田地一万两千顷。凡是为百姓祛除祸害兴办有利的事都像是追求享受一样。
  有一个违反命令应当判死刑的士卒,韦公最终没有杀他,实施杖刑后让他离开了。这个士卒上书朝廷告发韦公所做的若干条违法的事,朝廷正在严抓吏治,并且认为韦公是一位以才能闻名的大臣,治理地方的政绩名闻全国,不辨明是非就会蒙受耻辱,就下诏罢免韦公的官职留住在江西等待辨明。使者还没有来到,过了一个多月,韦公因患病去世了。使者到后,辨明士卒所告发的若干条事项,没有一件是真实的。朝廷下诏鞭打这名士卒一百下,流放岭南。韦公的才能更加显现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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