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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判断题]

[判断题] 溢短装条款是在装运数量上可增减一定幅度,该幅度既可由卖方决定,也可由买方决定,应视合同中的具体规定而定。 ( )

  

参考答案: 对

  参考解析

[精析]由于数量条款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卖方必须承担按约定数量交货的义务。但是,在实际履约过程中,受商品特性、生产条件、运输工具的承载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卖方要做到严格按约定数量交货确有相当的困难。为了避免因实际交货的多少与合同规定不符而引起法律责任,方便合同的履行,所以对一些数量难以严格限定的商品,如粮食、大豆和矿砂等散装货,即应在合同中加订溢短装条款。对“约量”的掌握及其注意事项。为了使交货数量有一定的灵活性,有的合同在具体数量之前冠以“约”、“近似”、“大约”等字样,以说明合同中的数量是带有伸缩性的一个约量。由于国际上对“约”量的理解不一,有的解释为2%;有的解释为5%,以至10%。因为众说不一,容易引起纠纷,所以很少采用,即采用,也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就这种“约”量作出必要的约定。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凡“约”、“近似”、“大约”或类似意义的词语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所列的数量或单价时,应理解为允许对有关数量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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