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应当同意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并宣布延期审理
B.应当同意另行指定辩护人的要求,并宣布延期审理
C.可以同意另行指定辩护人的要求,并宣布延期审理
D.不应当同意另行委托辩护人的要求
● 参考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延期审理和强制性指定辩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该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了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的情形,其中包括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情况。因此本案中,法院应当同意甲的请求。同时,这种情况属于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