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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真题试题】 (2007年案例分析第五题,第87~90题)电视机生产子公司对显示屏生产企业的收购行为属于()。


A.横向兼并
B.混合兼并
C.纵向兼并
D.接收兼并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企业兼并的方式。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企业兼并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通过以现金等方式购买被兼并企业或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等为前提,取得被兼并企业全部产权,剥夺被兼并企业的法人资格。企业兼并实现了兼并双方的一体化,形成了新的企业实体。企业兼并的形式主要有:①横向兼并,即生产或经营同一产品的两个企业之间的兼并。②纵向兼并,即两个在生产工艺或经销上有前后关联的企业之间的兼并。③混合兼并,即相互无直接生产或经营联系的企业之间的兼并。这三种兼并形式是通过以下方式具体实现的:购买兼并,即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方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清产核资,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取得被兼并方的产权;接收兼并,这种兼并方式是以兼并方承担被兼并方的所有债权、债务、人员安排以及退休人员的工资等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取得对被兼并方资产的产权;控股兼并,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在共同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某一企业以其在股份比例上的优势,吸收其他企业的股份份额形成事实上的控制关系,从而达到兼并的目的;行政合并,即通过国家行政干预将经营不善、亏损严重的企业,划归为本系统内或行政地域管辖内最有经营优势的企业,不过这种兼并形式不具备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企业兼并。由于显示屏生产企业是电视机生产企业的上游企业,因此,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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