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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某外资企业老板迈克准备将企业分为两家,遂聘请美国一家著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验资,其会计报表全部用美元计算,并在瑞士的一家银行开立了账户。则该企业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中国法律()


A.聘请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而非中国会计师事务所
B.会计报表全部用美元计算
C.在瑞土开立银行账户
D.擅自决定企业分离

参考答案: A,B,C,D《外资企业法》第10条规定,外资企业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以D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7条规定,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所以A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0条第2款规定,外资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应当依照中国财政、税务机关的规定编制。以外币编报会计报表的,应当同时编报外币折合为人民币的会计报表。所以B项不合法。《外资企业法》第18条第2款规定,外资企业应当在中国银行或者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指定的银行开户。所以C项不合法。

  参考解析

[考点]外资企业的合并、分立事项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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