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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上市公司甲准备在二级市场上对上市公司乙的股票买进实现收购,从而来扩展自己的业务范围,根据我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以下有关公司收购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收购只能采取要约收购或者协议收购的方式
B.甲公司在发出收购要约后,在承诺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可以变更收购要约中的事项
C.甲公司在发出收购要约后,在承诺期内,经股东会同意,可以撤回其收购要约
D.甲公司持有乙公司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时,若要继续收购,则需要向所有的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参考答案: D

  参考解析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证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证券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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