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会计考试>经济法综合题库

问题:[问答题]

[问答题] 2010年6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公司制作家具5000件,原材料由甲公司提供,加工承揽报酬总额为10万元,违约金为报酬总额的8%;甲公司应在2010年6月20日前向乙公司交付全部原材料,乙公司应在2011年6月10日前完成全部门窗的加工制作并交货;甲公司应在收到乙公司交付门窗后7日内付清相应款项。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仅有乙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而无甲公司的签章。为确保甲公司履行付款义务,乙公司要求其提供担保。当时,丙公司委托甲公

  

参考答案: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加工承揽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案例中,甲公司虽未在合同中签章,但是已经履行自己的部分义务,将全部材料交付乙公司,而且乙公司并未提出异议,故该承揽合同成立。

  参考解析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