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问答题]
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案例中,债权人乙公司就其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此丁银行的主张不成立。
●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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