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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问答题]

[问答题] A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2005年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0000万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30000万元,企业2006年之前没有担保业务。 2006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5人亲自出席,其中包括B公司的董事。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张某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张某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向董事高某借款10万元的决

  

参考答案:

(1)①董事会出席人数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本题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有5名,符合规定。②张某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根据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而张某为本公司的监事,不是董事,不能代为行使表决权。
(2)会议通过了A上市公司的子公司B向董事高某借款10万元的决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因此,本题中,A上市公司通过自己的子公司向董事借款的决定是违法的。
(3)董事会通过了一项与B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决定是合法的,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本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中,有4名是无关联董事,是符合规定的。另外,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股东过半数通过,本题5名董事全部通过,是可以通过该决议的。
(4)董事会会议记录存在两处不当之处。①根据规定,董事会会议记录,应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因此,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无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而该公司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是不符合规定的。
(5)①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赵某代替张某出任该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
②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由公司职卫代表王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杨某的决议也是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不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而是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本题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监事是不符合规定的。
(6)①第一笔提供的500万元的担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这里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过了70%(865/1000×100%=86.5%),没有经过董事会审批,是不符合规定的。②第二笔提供的2100万元的担保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规定,: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0%的,必须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这里A公司2005年净资产为20000万元,提供2100万元的担保超过了净资产的10%,没有经过董事会的审批,是不符合规定的。
(7)股东大会会议决定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决议方式是符合规定的,但是转增的金额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该公司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本题该公司转增资本时,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00-1800)/10000×100%=22%,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少于该公司注册资本的25%,所以是不符合规定的。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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