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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6月25日,债权人甲公司申请债务人乙公司破产,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的破产案件,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为破产管理人。丙会计师事务所拟派出注册会计师张某等负责相关工作。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以界定为张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的有( )。


A.张某与甲公司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B.张某2007年曾经担任过甲公司的财务顾问
C.张某2005年曾经担任过乙公司的董事
D.张某的妻子现任甲公司的监事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

选项C: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才界定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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