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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1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 “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对甲的行为可行使撤销权
B.乙可主张甲与丙之间的赠与协议无效
C.乙可代位行使甲的继承权
D.在该住房权利转移之前,甲可主张撤销赠与

参考答案: A,B,D

  参考解析

(1)选项A: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选项B:甲、丙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合同为无效合同;(3)选项C:因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权人小能行使代位权;(4)选项D: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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