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B.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20万元
C.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D.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万元
● 参考解析
甲公司2015年按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4000×2.5%=100(万元),实际发生80万元当期可扣除,2014年超过税前扣除限额的部分本期可扣除20万元,应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20×25%=5(万元),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