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2.1万元
B、2.8万元
C、3.5万元
D、4.2万元
● 参考解析
第一步:判断题型----本题为比例问题。
第二步:分析解题
甲乙丙计划人数比8︰5︰7=16︰10︰14(共40份);
甲乙丙实际人数比为84:52:24=21︰13︰6(共40份);
丙村少出的人,甲村分担21-16=5(份),乙村分担13-10=3(份);
甲乙共分担8份,对应5.6万元,一份对应5.6÷8=0.7万元;
甲分担的5份对应0.7×5=3.5万元。
故本题选C。
【2015-江苏C-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