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材料题]
A、
广播、电视、电影
B、广告会展
C、艺术品交易
D、旅游、休闲娱乐
● 参考解析
本题为大小比较。
信息在表格第5列和第7列。
2010年1-5月朝阳区从业人员人均创收水平分别为:
广播、电视、电影行业=13.3÷3351≈13.3÷3350≈0.004;
广告会展=115.5÷21626≈116÷21600≈0.005;
艺术品交易=13.8÷2818≈13.8÷2820≈0.004;
旅游、休闲娱乐=68.7÷17992≈68.7÷18000≈0.003;
则最高的是广告会展。
故本题选B。
【2010-北京-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