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选)题]
A、
未告知乙公司作出行政决定的理由和依据
B、要求乙公司四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
C、未告知乙公司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的权利
D、未向乙公司送达《通告》
● 参考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是一种行政法上要式行为,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指出催告所依据的行政决定;二是说明行政机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理由;三是重申行政相对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规定履行义务的期限和方式;四是提出行政相对人逾期不履行义务的后果;五是告知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催告有法定送达规定,要求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因此AC当选。
当事人拒不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送达。因此D也当选。
故本题选ACD。
【2016-上海A-026/上海B-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