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房地产开发商
B、物业公司
C、小区业主共有
D、小区所在地居委会
●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相关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故本题选C。
【2013-联考/安徽-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