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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张某是某服装公司的法人代表,与担任出纳职务的妹夫合谋将100万元公司资金挪用到股市炒股,并将盈利的20万元平分。张某的行为构成:

A、

挪用公款罪

B、

挪用资金罪

C、

职务侵占罪

D、

贪污罪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刑法》第272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张某挪用公司巨额资金进行炒股构成了挪用资金罪。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排除。

C选项: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张某并未将资金占为己有,只是挪用,排除。

D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张某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排除。

故本题选B。
【2014-黑龙江-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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