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张某,双耳失聪
B、王某,精神失常
C、李某,高位截瘫
D、赵某,双目失明
● 参考解析
本题为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1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王某精神失常,无法辨认自身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C、D选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双耳失聪、李某的高位截瘫、赵某的双目失明均为身体残疾,他们为正常民事行为能力得人,排除。
故本题选B。
【2010-安徽-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