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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单选题]

刘某的月工资为1800元,每月工作约22天,2008年10月1至3日,公司安排刘某在这3天值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向刘某支付大约多少加班费?

A、

180元

B、

360元

C、

540元

D、

720元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劳动法常识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2008年10月1日至3日属于法定休假日,公司除应向刘某支付每日工资外,还应当向王某支付小麦公考元的加班费。

故本题选B。
【2009-江西-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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