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公务员>国家公务员

问题:[单选题]

甲乙为夫妻,甲在外有外遇,为摆脱妻子,他产生杀妻之心。一天吃饭时,甲将老鼠药放入乙的饭中,乙吃过有毒的饭后,甲又心生后悔将乙送入医院,但是还是没有将乙救活。请问甲的行为是属于:

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预备

D、

犯罪未遂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本题为刑法常识
第一步:分析考点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甲的行为造成了乙的死亡,犯罪已成事实,是犯罪既遂。所以选B。

第二步:分析选项
A选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甲并没有阻止乙吃有毒的饭,且最终未能救活乙,其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排除。

C选项: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甲的行为已经实施了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预备。排除。

D选项: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甲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乙因此中毒身亡,所以其行为不是犯罪未遂。排除。

故本题选B。
【2009-贵州-014】

相关题目:

微信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