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张某、妻、子、女、兄、弟
B、妻、子、女、兄、弟
C、子、女、兄、弟
D、妻、兄、弟
● 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常识。
《继承法》第10、12条规定,遗产按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其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张某的妻子没有继承权,张某的子女和兄弟可以继承张父的遗产。
故本题选C。
【2009-贵州-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