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选题]
A、
行政程序
B、行政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处罚
● 参考解析
本题为行政法常识。
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和顺序的总和。包括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次序、时限等不可分割的内容。
故本题选A。
知识拓展: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为违法,依法诉诸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据此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行政案件进行受理、审理、裁判以及执行等司法活动的总和,是司法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权,在当事人的申请和参加下,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审查,并做出裁决,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
【2008-湖南-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