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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问答] 某市上午10点20分发生抢劫案,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出警,警方迅速包围现场,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逃逸,冲出包围,强闯公路上的路卡,后又试图冲向市内闹市人群,警方随即开枪击毙一人,重伤一人。 问:警方的做法是否正确接下来一方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警方的做法正确。《人民警察法》第10条规定,遇有拒捕、暴乱、越狱、抢夺枪支或者其他暴力行为的紧急情况。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材料中警方开枪时即符合暴力性犯罪的要求,又符合情况的紧急性的要求。

警方在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后,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勘验、调查,并及时通知当地人民检察院。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同时,警方还应当将使用武器的情况如实向所属机关书面报告。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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