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姜某行为构成盗窃罪。金某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姜某和金某有盗窃的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电器的行为,因而是共同犯盗窃罪。而金某在放火时,并没有与姜某商量,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放火罪。
● 参考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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