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选择题]
A.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B.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
C.不能胜任现职工作
D.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接受合理安排的
● 参考解析
根据《公安机关关于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第3条的规定,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一)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收的;(二)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三)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四)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五)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故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