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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单项选择] 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制度特征的是( )。


A.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
B.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具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
C.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适用调解和反诉
D.行政诉讼的结果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

参考答案: B

  参考解析

行政诉讼制度的特征:(1)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行政机关违法、越权和滥用权力,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2)行政诉讼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即解决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管理相对人之间出现纠纷,管理相对人因不服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而引起的争议。(3)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是特定的,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它们的诉讼地位不能互换。因此,行政诉讼制度又通俗地称为“民告官制度”。(4)主管审理行政诉讼的机关是人民法院,提起和审理行政诉讼必须符合法定的受案条件和程序。(5)行政诉讼的结果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裁判。对于合法的行政行为,判决予以维持;对于违法的行政行为,判决予以撤销;对于显失公正的不当行政行为,判决予以变更。(6)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不适用调解和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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