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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选择题]

[多项选择] 下列情形,甲能够获得物的所有权的是()。


A.甲在垃圾箱旁捡回他人丢弃的一辆旧自行车
B.甲在自家院子打井,发现大量的文物
C.甲向乙购买房屋,甲已经搬进屋内,但未办理过户手续
D.乙将他人借给自己使用的电脑卖给不知情的甲,甲按市价付款后将电脑拿回家
E.甲和乙就一栋登记在乙名下的房屋所有权发生争执,法院判决房屋为甲所有。判决已经生效

参考答案: A,D,E

  参考解析

选项A中他人丢弃的自行车,即丧失所有权,甲继受取得所有权,故选项A应选;根据《文物保护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故选项B不应选;《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甲和乙未办理过户手续,故房屋所有权尚未发生转移,故选项C不应选;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故选项D应选;根据《物权法》第33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选项E中法院的判决书确认了甲的房屋所有权,故选项E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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